若要從「郵件標題清單」刪除郵件:
選取要刪除的郵件。
您可以透過拖曳方式選取多個郵件。按住 Shift 鍵,在「郵件標題清單」中上下移動並按一下滑鼠按鈕,即可選取多個郵件。按 Control 鍵,再按一下滑鼠按鈕,則可從清單中逐一選取非連續的郵件。
從「郵件」功能表選擇「刪除」,或按一下「工具列」中的「刪除」按鈕。
郵件會從清單中刪除。
即使郵件已經刪除,在您利用「信箱」功能表中的「銷毀已刪除的郵件」執行徹底刪除之前,都可以將已刪除的郵件復原。請參閱下一節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