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檔案管理員」視窗內顯示文件的檔案圖示。
以下列任一方式開啟文件:
連按兩下文件。
選取文件,然後從「檔案管理員」的「選項」功能表選擇「開啟」。
將文件檔案圖示拖曳到「前方面板」,並將它定位在「文字編輯程式」控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