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取 Administration Server,然後按一下 [Preferences] 標籤。
按一下 [Set Access Log Preferences] 連結。
此時會顯示 [Set Access Log Preferences] 頁面。
從下拉式清單中選取資源,或按一下 [Regular Expression] 按鈕,鍵入常規表示式,然後按一下 [OK]。
指定是否要記錄用戶端存取。
此設定要求啟用 Domain Name Service (DNS)。
為存取記錄檔指定絕對路徑。
依預設,記錄檔會儲存在伺服器根目錄的 logs 目錄中。如果指定部分路徑,伺服器將假設此路徑是伺服器根目錄中 logs 目錄的相對路徑。
如果您是在編輯整個伺服器,則此欄位的預設值為 $accesslog,它是配置檔案中表示伺服器存取記錄檔的變數。
選擇是否要在存取記錄中記錄存取伺服器的系統之網域名稱或 IP 位址。
選擇要在存取記錄中使用的記錄檔格式類型。
下列為可用的選項:
Use Common LogFile Format。包括用戶端的主機名稱、通過認證的使用者名稱、請求日期及時間、HTTP 標頭、傳回用戶端的狀態碼以及傳送至用戶端的文件內容長度。
Only Log。讓您決定要記錄哪些資訊。您可以從表 9–2 列出的彈性記錄格式項目中進行選擇。
如果您選擇自訂格式,請在 [Custom Format ] 欄位中鍵入格式。
按一下 [OK]。
按一下 [Restart Required]。
此時會顯示 [Apply Changes] 頁面。
按一下 [Restart Proxy Server] 按鈕以套用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