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件"菜单中选择"新建文件"或"新建文件夹"。
在"新建文件"或"新建文件夹"字段键入名称。
单击"确定"或按回车键。
要关闭"新建文件"或"新建文件夹"对话框而不创建新文件 或文件夹,单击"取消"或按 Esc 键。
另外两种创建对象的方式;
复制现有对象,然后重新命名副本 (请参阅"复制文件或文件夹")。
在应用程序中创建新文件。例如,"文本编辑器"在保存新文档时便创建了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