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件"菜单选择"打开"。
如果有尚未保存的更改内容,"图标编辑器"会警告您装入另一图标将使更改丢失。单击"取消"以取消"打开"命令。如果不想保存更改,则单击"确定"。
在"输入文件名"字段中键入要装入的文件名称,或者从"打开文件"对话框的"文件"部分选择要装入的图标文件。
单击"打开"。
在装入文件时,"输出格式" (在"选项"菜单中) 会自动设置成装入文件的格式。
双击"文件管理器"中的图标文件也可以打开现有的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