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檔案」功能表選擇「開啟」。
如果您有還未存檔的變更,「圖像編輯器」會提出警告表示,您的變更會因為載入另一個圖像而遺失。請按一下「取消」,將「開啟」指令取消。如果不想儲存您所做的變更,請按一下「確定」。
在「輸入檔名」欄位鍵入您要載入的檔案名稱,或者從「開啟檔案」對話框的「檔案」區段選取您要載入的圖像檔。
按一下「儲存」。
當您載入檔案時,「輸出格式」(在「選項」功能表中)會自動設定為您載入的檔案格式。
您也可以連按兩下「檔案管理者」中的圖像檔,以開啟現存的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