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選項的最合適設定取決於記錄資料累積的速度。可能需要 4,000 到 10,000 個記錄項目以佔用 1 MB 儲存空間。在較詳細的記錄級別 (如通知),一般忙碌的伺服器每週可能產生數百 MB 的記錄資料。可遵循以下方法:
設定與儲存空間限制一致的記錄級別 — 即,估計該級別將導致記錄資料以與用來估計儲存限制大致相同的速度進行累積。
定義記錄檔大小以便不影響搜尋效能。同時,將記錄文件大小與循環排程和總儲存空間限制協調。假定記錄項目以某速度累積,您可以將最大速度設定得稍大於自動發生循環時期望累積的最大速度。最大檔案大小乘以最大檔案數可能約等於總儲存空間限制。
例如,如果每天進行 IMAP 記錄自動重建,您期望的 IMAP 記錄資料累積為每天 3 MB,IMAP 記錄的總儲存空間限制是 25 MB,您可將最大 IMAP 記錄檔大小設定為 3.5 MB。(本範例中,如果記錄資料累積得很快,以致於所有記錄檔都達到最大大小並且達到記錄檔的最大數量,則可能仍會遺失記錄資料。)
如果伺服器每週備份一次而您每天循環 IMAP 記錄檔,則可以將 IMAP 記錄檔的最大數量指定為 10 左右 (考慮到超過單個記錄大小限制而使循環加速的情況),並將最長存在時間指定為 7 或 8 天。
在硬體容量內選擇一個總儲存空間限制,使之與為伺服器規劃的備份排程相協調。估計您期望記錄資料累積的速度、新增安全因素並定義總儲存空間限制,以使在伺服器備份的間隔期間內不會超過此限制。
例如,如果期望平均每天累積 3 MB 的 IMAP 記錄檔資料,伺服器每週備份一次,則可以指定大約 25 - 30 MB 作為 IMAP 記錄的儲存空間限制 (假定您的磁碟儲存容量足夠)。
為了安全起見,請在儲存記錄檔的卷次中選擇允許的最小可用磁碟空間。這樣,如果由記錄檔大小之外的因素導致了卷次填滿,則在嘗試將記錄資料寫入已滿的磁碟而發生故障之前將刪除舊記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