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变量

您可以使用复制和粘贴将变量复制到相同或不同的变量范围(即全局级别、应用程序级别、合并级别、规划级别、数据库级别或规则级别)。如果要复制的变量与要复制到的位置中的某个变量具有相同的名称,则可以向要复制的变量赋予新名称、跳过复制变量或覆盖变量的内容。

要复制和粘贴变量:

  1. 系统视图筛选器视图中,单击变量设计器图标。
  2. 在变量导航器中,执行以下任务之一:
    • 仅限 Oracle Hyperion Financial Management 用户:展开“合并”,然后选择一个应用程序,或者选择全局,具体取决于包含要复制的变量的对象。

    • 仅限 Oracle Hyperion Planning 用户:展开 Planning,然后选择全局,或者选择与要复制的变量关联的应用程序、规划类型或业务规则。

    • 仅限 Oracle EssbaseOracle Fusion General Ledger 用户:展开 Essbase,然后选择与要复制的变量关联的应用程序、数据库或业务规则。

    与所选对象关联的变量将显示在替换选项卡和/或执行选项卡上。

  3. 右键单击希望复制的变量,并选择复制
  4. 右键单击要向其中粘贴所复制变量的位置或变量,然后选择粘贴。(例如,如果您复制的是 Planning 全局变量,则可以将该变量复制为另一个 Planning 全局变量或规划类型变量)
    • 如果尝试复制变量并将其粘贴到包含同名变量的位置中,则会显示 解决冲突对话框。请执行下列任务之一:

      • 为变量赋予新名称。(在同一位置不能有两个同名的变量。)

      • 指定跳过复制变量。(所复制变量的内容不会粘贴到新的位置。)

      • 指定要覆盖变量。(所复制变量的内容会粘贴到新位置,并覆盖所复制到的变量的内容。)

    • 如果尝试复制变量并将其粘贴到不包含同名变量的位置中,则该变量将复制到新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