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從規則複製聚總儲存公式元件,然後貼到相同或不同的規則中。也可以複製公式元件中方格的內容,然後將內容貼到同一個或另一個公式元件中。您無法將公式元件複製並貼到其他公式元件或其他元件類型中。
若要複製和貼上聚總儲存公式元件,請執行下列動作:
註:
如果您要複製的元件是共用元件,則可以依次選取「編輯」、「複製參照」以複製對共用元件的參照,而不必複製元件本身。(請參閱複製並貼上對商業規則公式或指令碼元件的參照。)
若要將公式元件貼至相同的商業規則流程圖,請用滑鼠右鍵按一下流程圖的位置,然後選取貼上。
若要將公式元件貼至另一個的商業規則流程圖,請開啟商業規則,用滑鼠右鍵按一下商業規則中要貼上該元件的位置,然後選取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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