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期間

工作曆可以指派給「期間」以及指派給「組織單位」。依預設,每個期間都有一個基礎工作曆;不過,管理員可以新增工作曆以支援不同的開始日期、開啟日期、關閉日期及頻率組態。

若要建立期間,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科目調節管理程式中,按一下管理,然後按一下期間
  2. 按一下動作,然後按一下新建
  3. 請在「特性」頁籤上輸入:
    • 期間名稱

    • 狀態

    • 前一期間

      指定要作為前一個週期的週期。

      註:

      週期開啟後,您無法變更前一個週期。

      如果前一個期間包含已參照作為不同期間的前一個期間,則您無法儲存那些期間。期間應該只存在一次作為前一個期間。

    • 工作曆

      工作曆包含開始日期、結束日期、關閉日期及頻率。工作曆是在「組織單位」對話方塊中指派給「組織單位」。請參閱管理工作曆

      根據預設,每個期間有一個基礎工作曆列新增至表格中,而且該列在鎖定的欄中會出現一個鎖定圖示。

      鎖定圖示指示無法刪除列。

      除非管理員選取工作曆開始、結束以及關閉日期,否則無法儲存期間。管理員必須選取至少一個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