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一個調節的重新指派

只能針對屬於「擱置中」或以該使用者 (或者稍早出現在工作流程週期中的使用者) 的身分開啟的調節提交重新指派要求。例如,調節可以是「以籌備者身分開啟」,這表示「複查者 1」能夠起始要求。如果它是以複查者 1 身分開啟,則複查者 2 可以起始它。這和管理員或超級使用者進行的重新指派一致。

若要要求一個調節的重新指派,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科目調節管理程式中,從「儀表板」或者按一下檢視,然後按一下調節清單檢視
  2. 按一下帳戶以開啟「調節」對話方塊。
  3. 按一下動作功能表,然後選取重新指派使用者
  4. 輸入或按一下「搜尋」以尋找重新指派。
  5. 按一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