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警示

如果您具備存取權,則可以建立任務的警示。

在您建立警示時,其狀態會是「開啟」,而且會傳送通知給指定的「受指派人」。受指派人在解決該警示後,即可標示解決已完成來回應通知,同時也會傳送通知給「核准者」,以便「核准者」核准或拒絕。如果「核准者」拒絕警示,則警示狀態會回復為「開啟」,且警示會傳回給受指派人。

例如,假設您正在執行 AP 期間關帳程序,且無法登入 AP 系統,您可以建立一項警示,並將之傳送給系統管理員,系統管理員將會解析登入問題,然後重新指派給您。您可以驗證解決方案,並關閉警示。

若要建立警示,請執行下列動作:

  1. 依序選取任務、動作,然後選取開啟
  2. 從「任務動作」頁面中選取警示頁籤。
  3. 選取動作,然後選取新增,或按一下新增按鈕。
  4. 新增警示對話方塊中,輸入警示的名稱,例如「資料已損毀」。
  5. 類型清單中,選取一種類型,例如「資料問題」。
  6. 優先順序清單中,選取優先順序:
  7. 描述中輸入警示的描述,例如「資料已損毀」。
  8. 選擇性:按一下建立註解,接著輸入警示的註解,然後按一下確定
  9. 選取任務的受指派人。
  10. 按一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