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同質資料庫跨資料庫或跨 EPM 系統匯入應用程式,但兩個 EPM 系統必須使用 Oracle 資料庫或 SQL Server。來源應用程式可源自先前版本 (最早可到 11.1.2.4),但若要升級舊版的應用程式,您必須從一個 Financial Management 伺服器的 EPM System Configurator 中執行 Financial Management 升級應用程式任務。若要匯入應用程式,您必須具備「應用程式管理員」角色,並在「Financial Management 應用程式建立者」角色的共用服務中進行佈建。
您可以將應用程式匯入到相同環境並重新命名,或可以在不同專案和叢集中登錄新應用程式。
您可以為所有年度和案例匯入資料,或選取特定年度或案例。
依預設,程序會複製應用程式設定檔資訊、中繼資料,以及安全性資訊。您也可以選取將任務和資料審核資訊從來源應用程式匯入目的地應用程式。
匯入應用程式的必備條件
匯入應用程式之前,需要下列步驟:
您必須在來源與目的地資料庫之間建立資料通訊連結。
如果您使用 Oracle 資料庫,則必須建立「資料庫連結」。
如果您使用 SQL Server 資料庫,則必須建立「連結的伺服器」。
您必須確定 HFM 資料庫有權建立「資料庫連結」或「連結的伺服器」。
您必須對「資料庫連結」或「連結的伺服器」中設定的資料庫使用者授與一次明確的 DB 權限,而不是透過角色佈建使用者。
若要匯入應用程式,請執行下列動作:
當您開始匯入程序時,系統會顯示警告,說明該作業為資料密集作業,並詢問您是否要繼續。
然後會顯示「管理任務」頁面,您可以在此頁面中監控「匯入應用程式」任務的進度。
系統成功匯入來源應用程式之後,會將新建的應用程式登錄至您指定的叢集與專案,而且您可以開啟新應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