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構成 Sub 程序主體的名稱、引數以及程式碼。
語法
Sub name [(arglist)] [statements] [Exit Sub] [statements] End Sub
name:Sub 的名稱,遵循標準變數命名慣例。
arglist:代表呼叫 Sub 程序時,傳遞至 Sub 程序之引數的變數清單。以逗號分隔多個變數。
statements:要在 Sub 程序的主體內執行的任何一組陳述式。
引數:
arglist 引數具有下列語法及部分:
[ByVal | ByRef] varname[( )]
ByVal:表示由值傳遞引數。
ByRef:表示由參照傳遞引數。
Varname:代表引數的變數名稱;依循標準變數命名慣例。
備註
如果未使用 Public 或 Private 明確指定,則 Sub 程序預設為公用,亦即,指令碼中的所有其他程序皆會顯示 Sub 程序。Sub 程序中的區域變數值在呼叫程序之間不會被保留。
Exit Sub 陳述式會立即結束 Sub 程序。程式執行會繼續進行呼叫 Sub 程序之陳述式後的陳述式。可以在 Sub 程序中的任何位置顯示任何數目的 Exit Sub 陳述式。
就像 Function 程序一樣,Sub 程序是可以採用引數、執行一系列陳述式以及變更其引數值的個別程序。不過,與傳回值的 Function 程序不同,Sub 程序無法在表示式中使用。
您可以使用程序名稱,後面接著引數清單來呼叫 Sub 程序。請參閱 Call 陳述式,以取得有關如何呼叫 Sub 程序的特定資訊。
範例 1:
Sub mysub() 'some statements End Sub
範例 2:
Sub mysub(argument1, argument2) 'some statements End S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