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程式碼中使用 Sub 和 Function 程序

程式碼中的 Function 必須一律用於變數指派的右側或表示式中。

例如:

Temp = Celsius(fDegrees)

若要從另一個程序呼叫 Sub 程序,請輸入程序名稱以及任何必要引數的值,每個引數以逗號分隔。Call 陳述式並非必要,但如果您使用它,則必須以括號括住所有引數。

下列範例顯示兩種呼叫 MyProc 程序的方法。一種在程式碼中使用 Call 陳述式,另一種則不使用。兩者執行的功能相同。

     Call MyProc(firstarg, secondarg)
        MyProc firstarg, secondarg

請注意,未使用 Call 陳述式呼叫時,會省略括號。

範例

Sub MyProc(inpParam)
            inpParam = 20
        End Sub
        Param = 10
        MyProc Pa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