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碼中的 Function 必須一律用於變數指派的右側或表示式中。
例如:
Temp = Celsius(fDegrees)
若要從另一個程序呼叫 Sub 程序,請輸入程序名稱以及任何必要引數的值,每個引數以逗號分隔。Call 陳述式並非必要,但如果您使用它,則必須以括號括住所有引數。
下列範例顯示兩種呼叫 MyProc 程序的方法。一種在程式碼中使用 Call 陳述式,另一種則不使用。兩者執行的功能相同。
Call MyProc(firstarg, secondarg)
MyProc firstarg, secondarg
請注意,未使用 Call 陳述式呼叫時,會省略括號。
範例
Sub MyProc(inpParam)
inpParam = 20
End Sub
Param = 10
MyProc Pa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