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程序控制產生警示

您可以將「程序控制」模組設定為在程序控制的狀態改變時觸發電子郵件警示。您可以為下列動作設定警示:已通過第一輪審核、複查層 1 到 10、已提交、已核准或已發佈。當程序單元處於「未啓動」層級或者正在進行「登出」動作時,不會產生警示。

在電子郵件警示產生之前,您必須針對中繼資料檔案中的 Scenario 維度,啟用 Supports Process Management=A 屬性。啟用該屬性後,案例會在複查程序中為具有接收警示安全性權限的使用者產生電子郵件警示。

在資料網格或「程序控制」模組中執行程序複查動作時,系統會根據管理員設定的案例設定和安全性權限,自動為適當的使用者產生該動作的相關電子郵件警示。當程序單元升級至下一層級時,只有對處於該複查層的程序單元具有適當存取性權限的使用者才會收到警示。

在執行程序控制動作之前,系統會向前一層級的使用者傳送電子郵件警示,執行動作後,則會向目前層級的使用者傳送警示。例如,使用者 1 和使用者 2 均具有複查者 4 角色存取權限,而使用者 3 和使用者 4 具有複查者 5 角色存取權限。當程序單元處於層級 4,並將升級至層級 5 時,使用者 1 和使用者 2 會收到電子郵件警示,因為在升級動作之前,他們處於層級 4。使用者 3 和使用者 4 會收到電子郵件警示,因為他們處於層級 5,這是處理單位在升級動作後的目前層級。

電子郵件警示產生後,執行該動作的使用者會收到一封確認電子郵件。確認電子郵件包含所執行的動作、受該動作影響的程序單元,以及收到每個程序單元的電子郵件警示的使用者名稱。

若要在「程序控制」中產生電子郵件警示,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為程序單元以及該動作相關的使用者啟用對電子郵件警示的安全性存取權限。

    請參閱 Oracle Hyperion Financial Management 管理手冊

  2. 選擇性:若要新增註解,請在程序控制中,選取一個程序單元,並在註解中,輸入註解。

    複查動作的結果是為相應的使用者產生警示。備註用於產生的所有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