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現有與來源相同的指派規則

若要套用「與來源相同」指派規則,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在開啟的模型中,從任務區域選取管理配置,然後選取指派

    此時會顯示「指派」畫面。

  2. 針對選取的模型選取 POV 與階層,然後按一下執行 「執行」圖示
  3. 階段下,選取要套用指派規則的階段。

    此時會顯示階段的維度與成員。

  4. 來源下,選取每個維度的成員,這些成員可針對要套用指派規則的來源建立交集。
  5. 目標下,按一下指派規則管理 「規則管理」按鈕

    此時會顯示「指派規則管理」對話方塊。

  6. 可用規則下,使用「與來源相同」選項選取要套用至此交集的指派規則,然後按一下確定
  7. 按一下新增 「新增」箭頭,將選取的指派規則移至套用的規則,然後按一下確定。指派規則即會套用至選取的交集。

    產生計算指令碼時,會插入選取的來源與維度成員,以產生正確的配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