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從 Sun Cluster 2.2 升級到 Sun Cluster 3.0 12/01 軟體的條件、限制與規劃準則。
從 Sun Cluster 2.2 升級為 Sun Cluster 3.0 12/01 軟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叢集必須正好有兩個節點而且是 Sun Cluster 3.0 12/01 軟體的支援配置。 升級作業不支援三個節點以上的叢集。
僅支援 Ethernet 網路配接卡。 傳輸配接卡的傳輸速率必須至少為 100 MB/秒或以上。
所有的叢集硬體均必須穩定且正常運作。
所有的協力廠商均必須正常運作。
叢集必須執行於、或升級至 Solaris 8 作業環境可支援 Sun Cluster 3.0 12/01 軟體的最低必需版次。
您必須同時升級所有的 Sun Cluster 軟體、框架和資料服務。
Sun Cluster 3.0 12/01 軟體不支援直接從 Solstice HA 1.3、Sun Cluster 2.0 或 Sun Cluster 2.1 軟體升級到 Sun Cluster 3.0 12/01 軟體。
Sun Cluster 3.0 12/01 軟體不支援在升級期間將某個容體管理者產品轉換為其它容體管理者產品。
從 Sun Cluster 2.2 升級至 Sun Cluster 3.0 12/01 軟體在 scinstall(1M) 指令於節點上啟動之後即無法回轉,即使指令未順利完成也一樣。若要重新啟動失敗的升級作業,您必須先在節點上重新安裝 Sun Cluster 2.2 軟體。
若要支援 Sun Cluster 3.0 12/01 軟體,您可能需要變更目前的系統磁碟佈局。規劃新的分割區機制時請考慮以下幾點。
整體裝置名稱空間 - 在每一個節點上,您必須建立至少 100 MB 的檔案系統,並將其裝載點設定為 /globaldevices。 此檔案系統將會在升級期間轉換為適當的整體裝置名稱空間。 如有需要,您可以為此目的而移除部份的交換空間,或使用未與任何其它節點共用的外部磁碟。
鏡像的根磁碟 - 如果您的根磁碟已經鏡像,則必須解除鏡像後再修改分割區。鏡像可以用來在升級程序失敗時回復原始配置。 請參閱容體管理者文件,以取得詳細資訊。
Root (/) 檔案系統配置 - 如果要將您的配置升級為 Solaris 8 作業環境,您可能需要增加所有 Sun Cluster 節點的根磁碟上所有 root (/) 分割區的大小。
請參閱"系統磁碟分割區" 以取得關於支援 Sun Cluster 3.0 12/01 軟體所需磁碟空間條件的詳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