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拓扑视图中,选择要复制的对象。
要复制拓扑视图中的所有对象,请从主控制台窗口的“编辑”菜单中选择“全选”。
要选择复制两个或多个对象,请按以下步骤执行:
从主控制台窗口的“编辑”菜单中选择“复制”,或在任何一个选定对象上单击鼠标按钮 3,并从弹出菜单中选择“复制”。
复制对象后,主控制台窗口底部将显示以下信息:
复制成功 |
在分层结构视图中,选择要放置该组的新组或管理域。
从主控制台窗口的“编辑”菜单中选择“粘贴到”。
或者,在目标管理域上单击鼠标按钮 3,然后从弹出菜单中选择“粘贴到”。
如果选择“粘贴”而不是“粘贴到”,对象可能会粘贴到错误的组中。如果出现这种错误,请选中复制的对象并从“编辑”菜单中选择“删除对象/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