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Management Center 3.6 使用者指南

Procedure在主機或代理程式當機時通知使用者

依預設,Sun Management Center 軟體會檢查主機或代理程式是否有回應,不過,該軟體中並未定義回應這些情況的預設動作。

步驟
  1. 選取要執行此動作的管理物件。


    提示 –

    若要將該動作套用到管理物件的所有子代,請選取父系管理物件。例如,若要將此動作套用到特定子網路中的所有物件,請選取該子網路。


  2. 按一下滑鼠按鈕 3,並從快顯功能表中選取 [警報動作]。

    螢幕上將顯示 [警報動作] 視窗。

  3. 若要針對未回應的主機定義動作,請按一下 [主機未回應] 旁邊的 [動作] 按鈕。

    螢幕上將顯示 [動作選擇] 視窗。要選擇或定義動作,請參閱選取動作


    提示 –

    [動作] 按鈕位於視窗右側。如果您將視窗大小調得比預期尺寸小,可能需要向右捲動或放大視窗,以存取該按鈕。


  4. 若要針對未回應的代理程式定義動作,請按一下 [代理程式未回應] 旁邊的 [動作] 按鈕。

    螢幕上將顯示 [動作選擇] 視窗。要選擇或定義動作,請參閱選取動作

  5. (可選擇) 若目前的受管理物件是已定義警示動作的物件子系,請選擇是否要包含群組動作。

    依據預設,沒有回應的主機和沒有回應的代理程式動作會套用到所有子系。您可以選擇讓特定子系不共用群組動作。按一下適當的核取方塊來停用繼承的動作。


    備註 –

    [警報動作] 視窗的 [包括群組動作] 僅會出現在適用的子系受管理物件。


  6. (可選擇) 若要將警報動作設定為僅在特定時間(例如,僅在工作時間)套用,請按一下 [排程程式] 按鈕。

    1. 若要在除今天外的其他日期執行警報動作,請在 [開始日期] 欄位內輸入日期。

      您可以手動編輯 [開始日期] 欄位內的資訊,也可以在日曆上的某一天按一下以選取該日期。

    2. 從 [開始時間] 旁邊的快顯式功能表中選取小時和分鐘。

      小時基於 24 小時時鐘。所以 16:00 等同於 4:00 PM。

    3. 從 [結束時間] 旁邊的第一個快顯式功能表中選擇小時和分鐘。

    4. 若要多次執行該警報動作,請從 [重複間隔時間] 快顯式功能表中選擇執行頻率。

      例如,若要讓警報動作僅在工作日執行,請選擇 [星期一至星期五] 。

    5. (可選擇) 若要限制警報動作重複執行的頻率,請在 [重複限制] 欄位內輸入數字。

      例如,若要執行此警示動作為期一個月,請在欄位旁的字顯示 [星期] 時於 [重複限制] 欄位中輸入 4。[重複限制] 欄位旁的字須視您在 [重複間隔時間] 的選擇而定。


      備註 –

      如果同時執行以下兩個動作,則將無法確定執行警報動作的方式:

      • 選取的 [重複間隔時間] 不是 [一次] 。

      • [重複限制] 欄位內未輸入任何值。


    6. 按一下 [確定] 以設定此排程,或按一下 [取消] 結束 [排程程式] 視窗。

  7. 若要完成警報動作定義並結束 [警報動作] 視窗,請按一下 [確定] 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