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Management Center 3.6 使用者指南

Procedure定義工作


備註 –

此程序說明建立工作請求的主要步驟。個別步驟將在參考程序中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步驟
  1. 從主要主控台視窗的 [工具]功能表中選擇 [管理工作]。

  2. 在 [工作名稱]欄位中,為工作鍵入獨有名稱。

    該名稱應能夠說明工作。例如,如果工作是要載入目錄監視模組,則其名稱可以是 [載入目錄監視]。

  3. 指定此工作適用的受管理物件的初始集。

    • 若要將此工作套用到目前網域中的所有物件,請選取 [網域中的所有物件]。

    • 若要手動選取物件,請選取 [主視窗中的已選取物件]。


      備註 –

      您可以在定義工作之前選取物件。您還可以立即進入主要主控台視窗的拓樸區域選取物件。不論上述哪種情況,您必須在提交此工作之前選取拓樸物件。


    • 要使用之前為此工作選取的物件,請選擇 [先前在主視窗中選取的物件]。


      備註 –

      此功能僅能套用到被修改的工作。若為新的工作,此功能即無法使用並模糊顯示。


  4. 若要進一步限制受管理物件,請指定過濾器。

    • 按一下 [新過濾器]按鈕,來限制此作業適用於使用特定作業系統版本、平台或其他指定標準的物件。

      [新過濾器]視窗即會出現,您可以在其中定義過濾器。請參閱使用過濾器以得知更多資訊。

    • 在 [過濾器]功能表中,選擇已定義的過濾器。

  5. 若要查看所定義過濾器選取物件的結果,請按一下 [預覽物件]。

  6. 指定工作要執行的動作。

    • 按一下 [新作業],以定義作業。

      [新作業]視窗即會出現,您可以在其中定義作業。請參閱定義作業以得知更多資訊。

    • 從 [作業]功能表中,選擇已定義的作業。

  7. 決定是立即執行工作,還是排程工作。

    • 若要在完成定義之後執行此工作,請按一下 [立即執行工作]旁邊的圓鈕。

    • 若要排程執行此工作,請按一下 [排程工作]旁邊的圓鈕,然後按一下 [設定排程]以存取排程功能。

      如需關於排程工作的更多資訊,請參閱排程工作

  8. 若要完成此工作的定義,請按一下 [新增工作]。


    提示 –

    若要清除工作中的所有欄位,請按一下 [重設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