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监视表的最后一列显示事件监视的状态。“打开”表示事件监视被启用,“关闭”表示事件监视被禁用。您也可以使用 Sun Management Center 3.6 的管理作业功能,创建数据特性任务以将“事件监视”节点设置为“打开”或“关闭”。试图将节点设置为“打开”和“关闭”以外的值会导致任务失败。
如果尚未显示文件监视表,请按照访问文件监视模块中介绍的操作,使文件监视表显示出来。
在标题为“事件监视”的表列中,单击相应的表单元格。
必要时,可以使用窗口底部的滚动条来查看“事件监视”列。
表单元格变为一个下拉菜单,其中的选项有“打开”和“关闭”。
选择“打开”启用事件监视,或者选择“关闭”禁用事件监视。
将显示一个警告对话框,要求您确认所作的更改。
单击“确定”进行确认。
文件的事件监视状态即被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