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將說明如何存取和使用檔案監視模組。
載入檔案監視模組。
若需如何載入模組的指示,請參閱「Sun Management Center 3.6 使用者指南」。
在 Navigator 視窗中,按兩下 [本機應用程式]。
該類別會展開。
按兩下 [檔案監視]。
檢視器會在 [檢視器] 視窗中顯示 [檔案監視] 圖示。
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法來存取檔案監視表︰
按兩下 [檔案監視] 選項。
在 [檢視器] 視窗中,按兩下 [檔案監視] 圖示。
檔案監視表和檔案變更表將顯示在右窗格中。
如果檔案監視表未顯示,請按照存取檔案監視模組說明使其顯示。
在檔案監視表的標頭或任何選取的列上按滑鼠按鈕 3。
將顯示一個快顯式功能表。
選擇 [新增列]。
該指令會新增一個檔案。
請提供下列屬性值來說明要監視檔案的格式。
如果檔案監視表未顯示,請按照存取檔案監視模組的說明使其顯示。
在顯示檔案名稱的列上按滑鼠按鈕 3。
將顯示一個快顯式功能表。
從快顯式功能表中選擇 [編輯列]。
修改檔案的路徑名稱和記錄格式的定義。
按一下 [確定]。
如果您不想監視檔案,必須從監視檔案清單中移除該檔案。
如果檔案監視表未顯示,請按照存取檔案監視模組的說明使其顯示。
在顯示檔案名稱的列上按滑鼠按鈕 3。
將顯示一個快顯式功能表。
從快顯式功能表中選擇 [刪除列]。
此選項將從監視檔案清單中移除該檔案。
從監視檔案清單中移除某個檔案後,先前為該檔案偵測到的事件不會自動從事件記錄中移除。這些事件會繼續顯示在檔案變更表中。要得知如何清除檔案變更表,請參閱傾印事件至記錄。
事件監視的狀態顯示在檔案監視表的最後一欄。on 值表示啟用事件監視。off 值表示停用事件監視。您還可以使用 Sun Management Center 3.6 的「管理工作」功能建立資料屬性工作,將「事件監視」節點設定為開啟或關閉。嘗試將此節點設定為開啟或關閉以外的值會導致工作失敗。
如果檔案監視表未顯示,請按照存取檔案監視模組的說明使其顯示。
在標題為 [事件監視] 的表格欄中,按一下相應的表格儲存格。
如有需要,請使用視窗底部的捲動軸來檢視 [事件監視] 欄。
表格儲存格將變為顯示選項 [開啟] 和 [關閉] 的下拉式功能表。
選取 [開啟] 以啟用事件監視,選取 [關閉] 則停用事件監視。
此時會顯示 [警示] 對話方塊,要求您確認變更。
按一下 [確定] 確認。
則該檔案的事件監視狀態發生變更。
將事件傾印到記錄檔時,會清除檔案變更表。
如果檔案變更表未顯示,請按照存取檔案監視模組說明使其顯示。
在顯示要清除其事件的檔案名稱所在列的任一位置按滑鼠按鈕 3。
將顯示一個快顯式功能表。
選擇 [將事件傾印到記錄] 。
這些事件會儲存到該記錄目錄下的 events_時間戳記.log 檔案中。然後 [探測檢視器」會提供該記錄檔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