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和管理 Solaris Container Manager 3.6

在建立區域期間指定的專案 CPU 共用

在「新區域」精靈的步驟 4 中,您也可以輸入 [專案 CPU 共用]。此欄位指出在區域中分配給專案的 CPU 共用數量。在建立此值時,您也建立了區域的 [專案 CPU 共用] 值。您可以輸入任何整數。您輸入的整數決定了您要達到的精細度。

例如,假設我們指定給區域 A 的 [專案 CPU 共用] 為 1000。在某個實體層級上,1000 份 [專案 CPU 共用] 是 20 份 CPU 共用,其是從資源儲存池繼承並分成 1000 份共用。此為顯示在此範例中 1 份 [專案 CPU 共用] 和 [CPU 共用] 之間關係的公式:

1 份 [專案 CPU 共用] = 20 (分配給區域的 CPU 共用數)/1000 ( [專案 CPU 共用] 數) = 0.02 份 [CPU 共用]

在建立專案時,例如,在區域 A 中建立專案 1,專案 1 會從區域取得共用,而非直接從資源儲存池取得共用。若專案 1 在區域 A 中被指定了 300 份共用,就表示其獲得了 300 份 [專案 CPU 共用] 或 300/1000 x 20/100 = 0.06 [CPU 共用]。

圖 3–11 區域 CPU 共用

區域的 CPU 共用

您會在呼叫「新專案」精靈時指定「專案 CPU 共用」給專案。在「新專案」精靈的步驟 7 [為專案提供資源保留] 中,您會在標示為 CPU 保留 (CPU 共用) 的欄位內輸入專案 CPU 共用。上述情況只有當您僅在 Solaris 10 主機上的區域中建立一個專案時才會成立。

圖 3–12 專案 CPU 共用

指定專案 CPU 共用給專案


備註 –

在 Solaris 8 或 Solaris 9 主機上建立專案時,會使用 [未保留的 CPU 共用] 欄位來輸入 CPU 共用 (而非專案 CPU 共用)。



注意 – 注意 –

請勿使用指令行 (zonecfg 指令) 來手動變更 CPU 共用。這將會干擾 Solaris Container Manager 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