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Management Center 3.6.1 用户指南

Procedure当主机或代理关闭时通知用户

缺省情况下,Sun Management Center 软件会检查主机或代理是否处于不响应状态。但是,并未针对这些情况定义任何默认响应操作。

步骤
  1. 选择要对其执行此操作的被管理对象。


    提示 –

    要将此操作应用到被管理对象的所有子项中,请选择父项被管理对象。例如,要将操作应用到某个特定子网中的所有对象,请选择该子网。


  2. 单击鼠标按钮 3,然后从弹出菜单中选择“报警操作”。

    将显示“报警操作”窗口。

  3. 要为不响应的主机定义一个操作,请单击“主机不响应”旁边的“操作”按钮。

    将显示“操作选择”窗口。要选则或定义某个操作,请参见选择操作


    提示 –

    “操作”按钮显示在窗口的右侧。如果显示的窗口比所需窗口小,可能需要滚动到右侧,或者扩大窗口以访问按钮。


  4. 要为不响应的代理定义一个操作,请单击“代理不响应”旁边的“操作”按钮。

    将显示“操作选择”窗口。要选则或定义操作,请参见选择操作

  5. (可选的)如果当前被管理的对象是另一个对象的子对象,而该对象具有定义的报警操作,请选择是否包含组操作。

    默认情况下,“主机不响应”和“代理不响应”这两项操作适用于所有子对象。您可以选择特定的子对象,使其不受组操作的约束。单击适当的复选框来禁用继承的操作。


    注 –

    “报警操作”窗口中的“包含组操作”部分只对适用的被管理子对象显示。


  6. (可选的)要将警报操作设置为仅适用于特定的时间段(例如,仅上班时间),请单击“安排程序”按钮。

    1. 要在今天以外的其他日期开始运行报警操作,请在“开始日期”字段中输入日期。

      您可以手动编辑“开始日期”字段中的信息,也可以在日历中单击以选择日期。

    2. 从“开始时间”旁边的弹出菜单中选择小时和分钟。

      小时采用的是 24 小时制。即,16:00 相当于 4:00 PM。

    3. 从“结束时间”旁边的第一个弹出菜单中选择小时和分钟。

    4. 如果希望重复执行此报警操作,请从“重复间隔”弹出菜单中选择执行的频率。

      例如,要让警报操作仅在工作日执行,请选择“周一到周五”。

    5. (可选的)要将重复执行的报警操作限制在某个时间段内,请在“重复限制”字段中键入相应的数字。

      例如,要运行该报警操作一个月,则当“重复限制”字段旁的文字显示为“星期”时,请在该字段内键入 4。“重复限制”字段旁边的文字取决于您选择的“重复间隔”。


      注 –

      如果您进行了以下这两项操作,警报操作将无限期地执行下去。

      • 选择了一个“重复间隔”,但没有选择“一次”选项。

      • 未在“重复限制”字段中提供任何值。


    6. 单击“确定”设置此安排程序,或单击“取消”退出“安排程序”窗口。

  7. 要完成报警操作的定义并从“报警操作”窗口退出,请单击“确定”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