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使用者的 cpu.shares 屬性可用來依照使用者的雙親和作用中的同層比例分配 CPU 權利。唯有使用者擁有作用中的 子使用者時,使用者的 cpu.myshares 屬性才有意義;它可用來決定其各自的 CPU 權利比例。
舉例來說,如果使用者 A 和 B 是雙親 P 唯一的兩個子用戶,而 A、B 和 P 在群組 P 中各有一個配分(亦即 A 和 B 的 cpu.shares 設定為 1,而 P 的 cpu.myshares 也設定為 1),那麼他們各有群組總權利的三分之一的 CPU 權利。
因此一位使用者實際的 CPU 權利取決於雙親的相對權利。亦即有賴於雙親的 cpu.shares 對於其同層的相對值,以及對於祖輩的 cpu.myshares 相對值,一直上溯整個排程樹。
為了系統管理之便,附加至 root lnode 的處理不受配分屬性的限制。任何附加至 root lnode 的處理總是會取得它所需的所有 CPU 資源。
重要的是不可將 CPU 用量大的處理附加至 root lnode 之上,因為這樣做會嚴重影響到其他處理的執行。要避免此問題,請仔細考慮下列各點:
中央管理員帳號應該有自己的 UID,和超級使用者帳號的 UID 不同。登入以執行非管理性的活動時必須使用此帳號。如果需要一個超級使用者的 UID 來執行管理功能的話,中央管理員可以使用 su(1) 指令來變更 UID,同時仍然附加在其自身的 lnode 之上。
srmuser(1SRM) 指令可在 init.d(4) 指令集中用以將任何常駐處理附加到非root lnode。根據預設,開機指令集所啟始的任何處理都有一個有效的 root UID,而且會附加至 root lnode 之上。使用者指令容許常駐程式保留一個有效的 root UID,同時附加至其自身的lnode。這樣若於任何常駐程式變為需要佔用大量 CPU 時,可以避免發生問題。
不是所有排程樹中的群組標頭都需要代表實際執行處理的使用者;而且在這種時候也不需要為它們配置一個 CPU 配分。可以將此類 lnode 的 cpu.myshares 屬性設定為零來指定它們。此種群組標頭中的 cpu.accrue 屬性,依然包括其群組所有成員使用量的應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