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於 Linux 的 GNOME 2.2 桌面使用者指南

開啟檔案

當您開啟檔案時,檔案管理員便會為該檔案類型執行預設的動作。預設動作可以是下列任何一種:

檔案管理員會檢查檔案內容,以決定檔案的類型。如果無法從前幾行判斷檔案的類型,檔案管理員便會檢查副檔名。

如果無法找到您要開啟的檔案,即可以使用搜尋工具。 如果要啟動搜尋工具,請由主功能表選擇搜尋檔案。

在檢視窗格中檢視檔案

檔案管理員所包含的檢視器元件,可以讓您在檢視窗格顯示特定類型的檔案。例如,您可以在檢視窗格中,顯示下列類型的檔案:

如果要重新載入檢視窗格的內容,請選擇檢視 -> 重新載入。如果要停止在檢視窗格中載入項目,請選擇檢視 -> 停止。

當您在檢視窗格顯示檔案時,檢視器元件可能會將功能表項目加入至檔案管理員功能表。功能表中的項目,則與顯示的檔案類型相關。例如,在顯示 PNG 檔案時,編輯功能表會包含翻轉與旋轉功能表項目。

而且,當您在檢視窗格顯示一些類型的檔案時,您可以使用檔案管理員的縮放按鈕來變更項目的大小。

執行預設的動作

如果要執行檔案的預設動作,請在檔案上連按兩下。例如,假設純文字文件的預設動作,是在文字檢視器中顯示檔案,在這種情況下,您在檔案上連按兩下,就可以在文字檢視器中顯示檔案。

您可以設定檔案管理員偏好設定,以便在按一下檔案之後立即執行預設動作。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 設定行為偏好設定

以開啟時使用子功能表,執行非預設的動作

如果要執行檔案預設動作以外的動作,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檢視窗格中,選取要對其執行動作的檔案。選擇檔案 -> 開啟時使用。接著會開啟開啟時使用子功能表。在此子功能表的項目都對應於下列 檔案關聯 偏好設定工具的內容:

    • 編輯檔案類型對話方塊中的預設動作下拉式清單

    • 在編輯檔案類型對話方塊中的檢視器元件下拉式清單

  2. 從開啟時使用子功能表中,選擇動作。

在顯示檔案時執行其他動作

在檢視窗格中顯示檔案時,側邊窗格可能包含按鈕。圖 7–2 當文字檔案在檢視窗格顯示時,便會在側邊窗格顯示按鈕。

這些按鈕代表的動作,都是在檔案類型和程式桌面偏好設定工具中所定義的。動作的定義則是在檔案關聯偏好設定工具的編輯檔案類型對話方塊的預設動作下拉式清單進行。按一下按鈕,可以執行動作。例如,假設為純文字文件所定義的動作,是要在 gedit文字編輯器開啟檔案。如果已經定義了此項動作,開啟時使用 gedit按鈕,便會顯示在側邊窗格中。如果要在 gedit 應用程式中開啟檔案,請按一下開啟時使用 gedit 按鈕。


註解 –

如果下列任一對話方塊中不包含某個動作,則代表該動作的按鈕便不會顯示在側邊窗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