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於 Linux 的 GNOME 2.2 桌面使用者指南

設定行為偏好設定

如果要設定檔案及資料夾的偏好設定,請選擇編輯 -> 偏好設定。在行為標籤按一下以顯示行為標籤區段。

表 7–8 列出可以對檔案及資料夾修改的設定。

表 7–8 檔案及資料夾行為偏好設定

選項 

說明 

按一下即可啟動項目

選取此選項,即可在對項目按一下時,執行項目的預設動作。在選取此選項,並指向一個項目時,項目的標題便會出現底線。 

連按兩下才能啟動項目

選取此選項後,在連按兩下項目時,才能執行項目的預設動作。 

在新視窗開啟啟動項目

選取這個選項,在開啟檔案或資料夾時,便會開啟新視窗。 

在按一下時執行可執行檔

選取此選項,即可在選擇可執行檔時,立即執行可執行檔。可執行檔是一種可執行的文字檔案,也就是一種 shell 程式檔。 

在按一下時檢視可執行檔

選取此選項即可在選擇可執行檔時,顯示可執行檔的內容。 

每次都詢問

選取此選項,即可在選擇可執行檔時顯示對話方塊。對話方塊會詢問您是否要執行檔案或是顯示檔案。 

清空回收筒或刪除檔案前先詢問

選取此選項,即可在回收筒清空,或是檔案刪除之前,顯示確認的訊息。

包含一個不使用回收筒的刪除指令

選取此選項,即可將刪除功能表項目加入下列功能表:

  • 編輯功能表。

  • 一個快顯功能表會在於檔案、資料夾或桌面物件上按滑鼠右鍵時顯示。

當您選取項目並選擇刪除功能表項目時,該項目便會由您的檔案系統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