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 上的 GNOME 2.2 桌面用户指南

打开文件

打开文件时,文件管理器会执行该文件类型的默认操作。默认的操作可以是以下任一操作:

文件管理器会检查文件的内容以确定文件类型。如果无法从前几行确定文件的类型,那么文件管理器就会检查文件的扩展名。

如果无法找到要打开的文件,可以使用“搜索工具”。 要启动“搜索工具”,请选择“主菜单”中的“查找文件”。

在视图窗格中查看文件

文件管理器包含查看器组件,这些组件使您可以在视图窗格中显示特定类型的文件。例如,您可以在视图窗格中显示如下类型的文件:

要重新载入视图窗格的内容,请选择“视图”->“重新载入”。要停止在视图窗格中载入项目,请选择“视图”->“停止”。

在视图窗格中显示文件时,查看器组件可能会在文件管理器菜单中添加菜单项。这些菜单项与显示的文件类型有关。例如,显示 PNG 文件时,“编辑”菜单包含翻转和旋转菜单项。

而且,在视图窗格中显示某些类型的文件时, 可以使用文件管理器缩放按钮来更改该项目的大小。

执行默认操作

要对文件执行默认操作,请双击该文件。例如,如果纯文本文档的默认操作是在文本查看器中显示该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双击该文件就会在文本查看器中显示该文件。

您可以设置自己的文件管理器首选项,从而使您单击文件就可以执行默认操作。有关的更多信息,请参见设置行为首选项

使用“打开方式”子菜单执行非默认操作

要对文件执行默认操作之外的其他操作,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在视图窗格中,选择要对其执行操作的文件。选择“文件”->“打开方式”。即可打开“打开方式”子菜单。此子菜单中的菜单项与“文件关联”首选项工具以下部分的内容相对应:

    • “编辑文件类型”对话框中的“默认操作”下拉列表

    • “编辑文件类型”对话框中的“查看器组件”下拉列表

  2. 从“打开方式”子菜单中选择一个操作。

在显示文件时执行其他操作

当您在视图窗格中显示文件时,侧窗格中可能包含一些按钮。图形 7–2 显示了在视图窗格中显示文本文件时侧窗格中的按钮。

这些按钮代表在文件关联首选项工具中定义的操作。这些操作是在文件关联首选项工具中的“编辑文件类型”对话框内的“默认操作”下拉列表中定义的。单击一个按钮即可执行相应的操作。例如,假设为纯文本文档定义的操作是在 gedit 文本编辑器中打开该文件。如果定义了此操作,那么在侧窗格中就会显示“用 gedit 打开”按钮。要在 gedit 应用程序中打开该文件,请单击“用 gedit 打开”按钮。


注意:

如果某一操作没有包含在以下任一对话框中,那么该操作对应的按钮就不会显示在侧窗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