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OME 2.2 Desktop on Linux 使用者指南

處理視窗

這一部分會說明如何處理視窗。

給予視窗焦點

有焦點的視窗,可以接收來自滑鼠和鍵盤的輸入。一次只能有一個含有焦點的視窗。有焦點視窗的外觀和其他視窗不同。

您可以使用下列元素,給予視窗焦點:

元素 

動作 

滑鼠 

如果可以看見視窗,請按一下該視窗。 

捷徑鍵 

使用捷徑鍵在開啟的視窗間進行切換。如需給予視窗焦點,請放開按鍵。在視窗之間進行切換的預設捷徑鍵,是 Alt + Tab。

視窗清單

按一下「視窗清單」中,代表該視窗的按鈕。

工作區切換程式

「工作區切換程式」顯示畫面中,按一下要給予焦點的視窗。如果按一下其他工作區中的視窗,「工作區切換程式」會切換至新的工作區,並給予該視窗焦點。

頂端邊緣面板 

按一下頂端邊緣面板最右邊的圖示。接著會顯示開啟視窗的清單。請從清單中選擇視窗。 

將視窗最小化

如需將視窗最小化,請執行下列任一項動作:

將視窗最大化

當您將視窗最大化時,視窗會盡可能地變大。如需將視窗最大化,請執行下列任一項動作:

還原視窗

如需還原已最大化的視窗,請執行下列任一項動作:

如需還原已最小化的視窗,請按一下「視窗清單」中代表該視窗的按鈕。

關閉視窗

如需關閉視窗,請執行下列任一項動作:

如果視窗中有尚未儲存的資料,便會出現儲存資料的提示訊息。

調整視窗大小

如需調整視窗大小,請執行下列任一項動作:


註解 –

有一些對話方塊視窗的大小是無法調整的。此外,有些應用程式的視窗有固定的最小尺寸,您無法再將該視窗縮減。


移動視窗

如需移動視窗,請執行下列任一項動作:

隱入視窗

如下所示,您可隱入及取消隱入視窗:

隱入

縮減視窗,只顯示出視窗的標題列。

取消隱入

將視窗從隱入狀態切換回來,顯示整個視窗。

如需隱入視窗,請執行下列的一項動作:

將視窗放在所有工作區上

如需將視窗放在所有工作區中,請開啟「視窗功能表」。選擇「放在所有工作區上」。如需設定視窗,讓它只出現在目前的工作區中,請選擇 「僅在此工作區上」。

將視窗移動至其他工作區

您可以使用下列任一種方式,將視窗移動至其他工作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