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OME 2.2 Desktop on Linux 使用者指南

開啟檔案

開啟檔案時,檔案管理員便會執行該檔案類型的預設動作。預設動作可以是下列任何一種:

檔案管理員會檢查檔案內容,判斷檔案的類型。如果無法從前幾行判斷檔案的類型,檔案管理員便會檢查副檔名。

如果無法找到要開啟的檔案,即可以使用「搜尋工具」。 如需啟動「搜尋工具」,請由「主功能表」選擇「搜尋檔案」。

在檢視窗格中檢視檔案

檔案管理員所包含的檢視器元件,可以在檢視窗格顯示特定類型的檔案。例如,可以在檢視窗格中,顯示下列類型的檔案:

如需重新載入檢視窗格的內容,請選擇「檢視」-> 「重新載入」。如需停止在檢視窗格中載入項目,請選擇「檢視」-> 「停止」。

在檢視窗格顯示檔案時,檢視器元件可能會將功能表項目加入至檔案管理員功能表。功能表中的項目,則與顯示的檔案類型相關。例如,在顯示 PNG 檔案時,「編輯」功能表會包含翻轉與旋轉功能表項目。

而且,在檢視窗格顯示一些類型的檔案時,可以使用檔案管理員的縮放按鈕來變更項目的大小。

執行預設的動作

如需執行檔案的預設動作,請在檔案上連按兩下。例如,假設純文字文件的預設動作,是在文字檢視器中顯示檔案,在這種情況下,在檔案上連按兩下,就可以在文字檢視器中顯示檔案。

您可以設定檔案管理員個人喜好,以便在按一下檔案之後立即執行預設動作。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設定行為個人喜好

以開啟時使用子功能表,執行非預設的動作

如需執行檔案預設動作以外的動作,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檢視窗格中,選取要對其執行動作的檔案。選擇「檔案」-> 「開啟時使用」。接著,會開啟「開啟時使用」子功能表。在此子功能表的項目都對應於下列 「檔案關聯」 個人喜好工具的內容:

    • 「編輯檔案類型」對話方塊中的「預設動作」下拉式清單

    • 在「編輯檔案類型」對話方塊中的「檢視器元件」下拉式清單

  2. 從「開啟時使用」子功能表中,選擇動作。

在顯示檔案時執行其他動作

在檢視窗格中顯示檔案時,側邊窗格可能包含按鈕。圖 7–2 當文字檔案在檢視窗格顯示時,便會在側邊窗格顯示按鈕。

按鈕了代表定義在「檔案關連」個人喜好工具中的動作。動作的定義則是在檔案關聯個人喜好工具的「編輯檔案類型」對話方塊的「預設動作」下拉式清單進行。按一下按鈕,可以執行動作。例如,假設為純文字文件所定義的動作,是要在 gedit文字編輯器開啟檔案。如果已經定義了此項動作,「開啟時使用 gedit」按鈕,便會顯示在側邊窗格中。如需在 gedit 應用程式中開啟檔案,請按一下「開啟時使用 gedit」 按鈕。


註解 –

如果下列任一對話方塊中不包含某個動作,則代表該動作的按鈕便不會顯示在側邊窗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