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介绍本手册中用到的鼠标键惯例和操作术语。本部分还介绍鼠标指针。
本手册中的所有说明适用于以下类型的鼠标设备:
配置为右手用户使用的鼠标设备。
三键鼠标设备。如果您使用的是两键鼠标设备,则同时按下左右两键就可以模拟按下鼠标中键的效果。
本手册使用的鼠标键惯例如下:
| 鼠标键 | 定义 | 
|---|---|
| 鼠标左键 | 配置为右手用户使用的鼠标设备左侧的按钮。 | 
| 鼠标中键 | 配置为右手用户使用的鼠标设备的中键。 | 
| 鼠标右键 | 配置为右手用户使用的鼠标设备右侧的按钮。 | 
要颠倒使用鼠标设备的左右手习惯,请启动“鼠标”首选项工具,然后选择所需的选项。如果确实要颠倒使用鼠标设备的左右手习惯,则必须颠倒本手册使用的鼠标键惯例。
下表介绍可以利用鼠标执行的操作:
| 鼠标键 | 用法 | 
|---|---|
| 鼠标左键 | 
 | 
| 鼠标中键 | 
 | 
| 鼠标右键 | 打开选定对象的菜单(如果有菜单的话)。 | 
例如,如果想复制文本,请执行以下步骤:
用鼠标左键选定该文本。
将鼠标指针移动到要将文本复制到的位置。
单击鼠标中键。
您还可以通过右击桌面背景打开“桌面”背景菜单。
在使用鼠标时,鼠标指针的外观可能发生改变。指针的外观可以提供对特定操作、位置或状态的反馈。下表列出并介绍了一些鼠标指针。
| 指针 | 相关联的操作 | 说明 | 
|---|---|---|
|  | 指向某个项目,选择一个菜单项 | 普通指针。在正常使用鼠标时出现的鼠标指针。 | 
|  | 拖放操作 | 移动指针。表示当您放下对象时,对象会从旧位置移动到新位置。 | 
|  | 拖放操作 | 复制指针。指示当您放下对象时,系统会在您放置对象的位置上创建该对象的副本。 | 
|  | 拖放操作 | 符号链接指针。指示当您放下对象时,系统会在您放置对象的位置上创建该对象的符号链接。符号链接是一种特殊的文件类型,这种文件类型指向另一个文件或文件夹。 | 
|  | 拖放操作 | 询问指针。指示当您放下对象时,会打开一个菜单。您可以选择移动或复制该对象,或创建指向该对象的符号链接。 | 
|  | 拖放操作 | 不可用指针。指示您不能在当前位置放置该对象。 | 
|  | 移动面板对象 | 移动面板对象指针。指示已选定要移动的面板对象。 | 
|  | 在水平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水平改变大小指针。指示已选定一个垂直窗口边框,可以在水平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  | 在垂直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垂直改变大小指针。指示已选定一个水平窗口边框,可以在垂直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  | 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边角改变大小指针。指示已选定窗口边框的一角,可以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  | 改变窗口窗格的大小或表列的大小 | 窗口窗格或表列改变大小指针。指示已选定要改变大小的表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