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动确定作用域的情况下,编译器应用以下规则来确定并行区域中变量的作用域。
这些规则并不适用于由 OpenMP 规范隐式确定作用域的变量,如工作共享 DO 循环或 FOR 循环的循环索引变量。
S1: 对于组中执行并行区域的线程而言,如果在该区域中使用变量不会导致数据争用情形,则将变量的作用域确定为 SHARED。
S2: 如果在每个执行并行区域的线程中,变量总是在被同一线程读取之前被写入,则将变量的作用域确定为 PRIVATE。如果可以将变量的作用域确定为 PRIVATE,并且该变量在写入(在并行区域之后写入)之前被读取,而构造为 PARALLEL DO 或 PARALLEL SECTIONS,则将其作用域确定为 LASTPRIVATE。
S3: 如果在编译器可以识别的约简操作中使用变量,则将该变量的作用域确定为具有该特定操作类型的 REDUCTION。
A1: 对于组中执行并行区域的线程而言,如果在该区域中使用数组不会导致数据争用情形,则将数组的作用域确定为 SHA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