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现有的应用程序并且要获取函数原型的益处,则可以进行很多更新,取决于您要更改的代码的数目:
重新编译而不进行任何更改。
如果使用 – v 选项进行调用,即使不更改代码,编译器也会对参数类型和数目的不匹配发出警告。
仅在头文件中增加函数原型。
包括所有全局函数调用。
在头文件中增加函数原型,并使每个源文件以其局部(静态)函数的函数原型开头。
包括所有函数调用,但是这样做需要在源文件中为每个局部函数键入两次接口。
更改所有函数声明和定义以使用函数原型。
对于大多数程序员,第 2 种选择和第 3 种选择可能最具成本效益。遗憾的是,这些选项要求程序员详细了解混合新旧风格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