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的列表项变成突出显示。单击按钮(如“确定”按钮)时,突出显示的项被激活。
单击列表项。
在多选列表中,按住 Shift 键并单击项。
要撤消对项的选定,再次单击该项。
单击一个按钮,如“确定”按钮。
在某些列表中,双击项可选择该项并选择缺省命令。
按 Tab 键移动到列表。
选择列表项:
在单选列表中,使用箭头键进行选择。
在多选列表中,使用箭头键选择第一个项,然后按 Shift+上箭头键或 Shift+下箭头键。
要撤消对项的选定,按空格键。
按 Tab 键移至一个按钮(如“确定”或“应用”),然后按回车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