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选择文件或文件夹的图标时,其名称会突出显示。“文件管理器”菜单中的许多选项都可用于当前选定的文件或文件夹。“选中”菜单包含仅对当前选中的对象起作用的选项。在视图区中选择不同种类的对象时,该菜单的内容会随之改变。
如果要同时删除多个文件,或将一组文件移到新文件夹中,选择多个文件会很有用。注意:如果选择的对象超过一个,“选中”菜单上的“操作”部分将是空的。
当多个图标被选中后,拖动其中的任何一个会拖动整组图标。“选中”菜单和只适用于单个对象的各菜单命令将处于无效状态。
要撤消选定图标,按住 Control 键并再次突出显示这些图标即可。 这样就使它们在该组中处于未选中状态。
单击图标。
要撤消选定文件或文件夹,选择另一个图标或在“文件管理器”窗口中单击空白区。
可以从空白区拖动鼠标,围绕要选择的图标画一个框,然后释放鼠标按钮。
然后,按住 Control 键,围绕更多的图标拖动。
如果在“文件管理器”中已经选定若干图标,在“文件管理器”滚动窗格中的任何地方单击或拖动会使这些图标撤消选定。但是,如果在“文件管理器”滚动窗格中单击或拖动之前按住 Control 按钮,现有的选择将保持不变。在进行多项选择时,这个方法很有用。
当想要选择的图标彼此不相邻时,单击鼠标按钮 1 选择第一个图标,然后按住 Control 键并单击鼠标按钮 1 选择每个其它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