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啟動「文字編輯程式」時,會建立一個名為(無標題的)的新文件。要在文件中輸入文字,請參閱輸入文字。當您儲存文件時,必須提供新的檔名。
完成文件後,可使用「開新檔案」指令建立另一份文件。
選擇檔案功能表的「開新檔案」。
「文字編輯程式」視窗會清除,並建立一份新的文件。如果您尚未儲存目前的文件,則會出現一個對話方塊您儲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