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S 名称服务不支持单个别名。此名称服务支持使用邮件交换器 (Mail Exchanger, MX) 记录和 CNAME 记录的主机或域的别名。您可以在 DNS 数据库中指定主机名、域名或同时指定这两个名称。有关 sendmail 和 DNS 的更多信息,请参见第 14 章,邮件服务(参考) 中的sendmail 与名称服务的交互 或参见《系统管理指南:名称和目录服务(DNS、NIS 和 LDAP)》。
成为超级用户或承担等效角色。
角色包含授权和具有一定权限的命令。有关角色的更多信息,请参见《系统管理指南:安全性服务》中的“配置 RBAC(任务列表)”。有关如何使用主管理员配置文件配置角色,请参见《系统管理指南:基本管理》中的第 2 章 “使用 Solaris Management Console(任务)”。
启用 DNS 主机查找(仅限 NIS+)。
编辑 /etc/nsswitch.conf 文件,并从包含 dns 标志的 hosts 定义中删除 #。如下例所示,主机项必须包含 dns 标志,以便使用 DNS 主机别名。
# grep hosts /etc/nsswitch.conf #hosts: nisplus [NOTFOUND=return] files hosts: dns nisplus [NOTFOUND=return] files |
检查 mailhost 和 mailhost.domain 项。
使用 nslookup 确保 DNS 数据库中存在 mailhost 和 mailhost.domain 项。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nslookup(1M) 手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