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Java System Directory Server Enterprise Edition 6.3 管理指南

启用复制协议

启用复制协议将恢复与指定使用方之间的复制。但是,如果复制中断的时间已超过复制恢复设置所允许的时间,并且使用方未被其他提供方更新,则必须对该使用方进行重新初始化。复制恢复设置包括此提供方更改日志的最大大小和最大存留期,以及使用方的清除延迟(请参见执行高级使用方配置)。

如果中断时间很短并且复制可以恢复,则主服务器将在重新启用协议时自动更新使用方。

Procedure启用复制协议

可使用 DSCC 执行此任务。有关信息,请参见目录服务控制中心界面和 DSCC 联机帮助。

  1. 启用复制协议。


    $ dsconf enable-repl-agmt -h host -p port suffix-DN consumer-host:consumer-port
    

    例如:


    $ dsconf enable-repl-agmt -h host2 -p 1389 dc=example,dc=com host1: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