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向对象图标。
按鼠标按钮 3。
拖动到某个命令,然后释放鼠标按钮,便从菜单中选择命令。
用Alt + Tab 键将高亮显示移到对象图标上。
按 Shift + F10 键。
用方向键高亮显示某个命令,然后按回车键,从而选择该命令。
要取消菜单而不选择命令,按 Esc 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