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物件從「檔案垃圾桶」視窗拖曳到「檔案管理者」。
或者,在「檔案垃圾桶」視窗選取要回復的物件,然後從「檔案」功能表選擇「放回」。
或者,從物件的即現式功能表(於按 Shift+F10 或滑鼠按鈕 3 時顯示)選擇「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