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始节点和转发路由器可以使用 IPv6 标题中的 8 位"通信类"字段来标识和区分 IPv6 包的不同类和优先级。
以下一般要求适用于"通信类"字段。
节点内的 IPv6 服务的服务界面必须为上层协议提供一种方法,以供应由上层协议产生的包中的"通信类"位的值。 缺省值必须是全部 8 位都为零。
支持部分或全部"通信类"位的某一具体用途的节点可以按此具体用途的需求,在它们发起、转发或接收的包中更改这些位的值。 对于"通信类"字段的任何位,如果节点不支持其某个具体用途,节点应忽略这些位,让它们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