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快照"未运行,则从"图象查看器"的"文件"菜单选择"快照"。
选择"窗口"作为"拍照类型"。
单击"拍照"按钮。
鼠标指针变成加号。
把指针移到要拍照的窗口,并单击鼠标按钮 1。
一旦窗口拍照完成,"快照"对话框底部的信息将变成"拍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