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管理代理程式做為服務啟動,可確保其繼續執行,除非系統關閉或您明確停止它。
若要將管理代理程式做為服務啟動,請使用以下指令:
/etc/init.d/ma-initd start
若要停止服務,請使用以下指令:
/etc/init.d/ma-initd stop
若要將管理代理程式做為 Windows 服務啟動,請使用以下指令: HADB_install_dir\bin\ma -i [config-file ]
選擇性引數 config-file 用於指定管理代理程式配置檔案。僅在要變更預設管理代理程式配置時使用配置檔案。
若要停止管理代理程式並做為服務移除 (取消註冊),請使用以下指令:HADB_install_dir\bin\ma -r [ config-file ]
若要執行管理,請選擇 [管理工具] | [服務] 來執行啟動和停止服務、停用自動啟動等作業。
若要將管理代理程式做為服務啟動,請使用以下指令:
HADB_install_dir/bin/ma-initd start
若要停止服務,請使用以下指令:
HADB_install_dir/bin/ma-initd stop
若要將管理代理程式做為 Windows 服務啟動,請使用以下指令: HADB_install_dir\bin\ma -i [config-file ]
選擇性引數 config-file 用於指定管理代理程式配置檔案。僅在要變更預設管理代理程式配置時使用配置檔案。
若要停止管理代理程式並做為服務移除 (取消註冊),請使用以下指令:HADB_install_dir\bin\ma -r [ config-file ]
若要執行管理,請選擇 [管理工具] | [服務] 來執行啟動和停止服務、停用自動啟動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