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描述如何建立和編輯圖示,以及如何使用「圖示編輯程式」繪圖工具。
從「檔案」功能表選擇「開啟」。
如果您有還未存檔的變更,「圖示編輯程式」會提出警告表示,您的變更會因為載入另一個圖示而遺失。請按一下「取消」,將「開啟」指令取消。如果不想儲存您所做的變更,請按一下「確定」。
在「輸入檔名」欄位鍵入您要載入的檔案名稱,或者從「開啟檔案」對話方塊的「檔案」區段選取您要載入的圖示檔。
按一下「儲存」。
當您載入檔案時,「輸出格式」(在「選項」功能表中)會自動設定為您載入的檔案格式。
您也可以連按兩下「檔案管理員」中的圖示檔,以開啟現存的圖示。
從「檔案」功能表選擇「開新檔案」。
如果您有還未存檔的變更,「圖示編輯程式」會提出警告表示,您的變更會因為啟動另一個圖示而遺失。請按一下「取消」,將「開新檔案」指令取消。如果不想儲存您所做的變更,請按一下「確定」。
「圖示編輯程式」會清除工作空間,並將工作空間改變成預設的大小(32x32)。
如果您已經載入圖示,可以從「編輯」功能表選擇「清除圖示」,以便啟動一個大小和名稱都跟先前載入的圖示一樣的新圖示。
選取其中一件繪製工具(列於表 15–2)。
選取一種色彩(靜態色彩、靜態灰色或者動態色彩)。
開始用您選取的工具繪圖。
關於用各種工具繪圖的詳細資訊,請看以下的描述。
「圖示編輯程式」的繪圖工具區如圖 15–2中所示。
工具 |
目的 |
動作 |
---|---|---|
鉛筆 |
繪製自由的線條和個別的像素 |
按住便可以畫自由線條。 |
線條 |
畫直線 |
按住將線條擴大,然後放開以繪製線條。放開以繪製線條。 |
長方形 |
繪製實心或有框架的長方形。 |
按住將長方形的框架擴大,然後放開去畫長方形。放開以繪製長方形。 |
圓形 |
繪製實心或有框架的圓形。 |
指向您想要的圓心位置後按住,然後用拖曳的方式畫出您要的大小後放開。 |
消除 |
擦掉一大片影像。 |
按住後拖曳過要消除的區域。 然後拖曳過要消除的區域。 如果要將個別的圖素擦掉,請選取「鉛筆」工具和「透明」色。 |
填滿 |
以選定的色彩將一個區域填滿。 |
按一下要填滿的區域裡的任何圖素,選定的圖素及色彩相同的所有鄰近圖素都會被改成選定的色彩。選定的圖素及色彩相同的所有鄰近圖素都會被改成選定的色彩。 填滿的區域會向四方擴展,直到遇見不同色彩的圖素為止。 |
開放式多邊形 |
繪製連在一起的直線 |
按一下起點,然後在每一條線段開始的地方按一下。 然後按一下每條線段。 連按兩下以終止最後一條線段。 |
封閉式多邊形 |
繪製連接的直線,其中的第一條線會和最後一條連起來,以形成一個封閉的多邊形。 |
按一下起點,然後在每一條線段開始的地方按一下。 然後按一下每條線段。 連按兩下以終止最後一條線段。 |
橢圓 |
繪製實心或有框架的橢圓形。 |
按住後用拖曳的方式畫出您要的大小和形狀,然後放開。 |
選取部分 |
選取一個要處裡的部分。「編輯」功能表中的好幾個指令都需要選取一個區域後才能執行。 |
指向要選取區域中的角落圖素,按住後用拖曳的方式標出要選取的區域,然後放開。 |
塗滿原色 |
選取勾選框以便自動繪製填滿的圖形。取消選取勾選框則會使工具恢復為繪製框架。 |
從「編輯」功能表選擇「復原」。
只有最近的一項變更可以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