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群集中的 Solaris 10 Zones 的用途和功能的信息,请参见《Sun Cluster Concepts Guide for Solaris OS》中的“Support for Solaris Zones”。
有关配置非全局区域的群集的指导,请参见区域群集。
在全局群集节点上创建 Solaris 10 非全局区域(简称为“区域”)时,请考虑以下几点。
在多个节点上重用区域名称-为了简化群集管理,对于每个节点上要使其中的资源组联机的某一区域,可为其指定相同的名称。
专用 IP 地址-请勿尝试使用超过群集中可用数量的专用 IP 地址数。
挂载-请勿在区域定义中包含全局挂载。只可包含回送挂载。
故障转移服务-在多主机群集中,尽管 Sun Cluster 软件允许您在故障转移资源组的节点列表中指定同一 Solaris 主机上的多个不同区域,但这样做仅在测试时才有用。如果节点列表中的所有区域都位于单个主机上,则该节点就会成为资源组的单一故障点。为了实现最高可用性,故障转移资源组节点列表中的区域应位于不同主机上。
在单主机群集中,在一个故障转移资源组节点列表中指定多个区域不会带来任何功能隐患。
可伸缩服务-请勿在同一 Solaris 主机上创建多个非全局区域来用于同一可伸缩服务。每个可伸缩服务实例必须分别在不同的主机上运行。
群集文件系统-请勿将全局区域中的群集文件系统直接添加到非全局区域。而应该将全局区域中的群集文件系统的回送挂载添加到非全局区域。此限制不适用于 QFS 共享文件系统。
LOFS-Solaris Zones 要求启用回送文件系统 (Loopback File System, LOFS)。但 Sun Cluster HA for NFS 数据服务却为了避免切换问题或其他故障而要求禁用 LOFS。如果您在群集中同时配置了非全局区域和 Sun Cluster HA for NFS,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以防止数据服务中可能发生问题:
禁用 automountd 守护进程。
从自动安装程序映射中排除属于由 Sun Cluster HA for NFS 导出的具有高可用性的本地文件系统的所有文件。
独占 IP 区域-以下指导特别适用于独占 IP 非全局区域:
逻辑主机名资源组-在包含 LogicalHostname 资源的资源组中,如果节点列表中包含 ip-type 属性设置为 exclusive 的非全局区域,该节点列表中所有区域的该属性都必须设置为 exclusive。请注意,全局区域的 ip-type 属性始终设置为 shared,因此,全局区域不能与 ip-type=exclusive 的区域在节点列表中共存。此限制仅适用于 Solaris OS 的使用 Solaris Zones ip-type 属性的版本。
IPMP 组-对于所有用于非全局区域中的数据服务通信的公共网络适配器,必须在该区域上的所有 /etc/hostname.adapter 文件中手动配置 IPMP 组。此信息不是从全局区域继承的。有关配置 IPMP 组的指导和说明,请按照《System Administration Guide: IP Services》中的第 VI 部分, “IPMP”中的过程操作。
专用主机名依赖性-独占 IP 区域不能依赖于群集的专用主机名和专用地址。
共享地址资源-共享地址资源不能使用独占 IP 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