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拥有者或被另外授权,您不但可以发布、编辑和删除对象,而且还可以对对象执行以下操作:
批准
过时
取消过时
如果需要建立注册表 (Registry) 对象的版本控制策略,这些功能在生产环境中会很有用。例如,您可以批准某个版本的对象供一般使用,并可以在删除对象之前停用过时的版本。如果要在使对象过时后恢复使用此对象,您可以使该对象取消过时。
已创建对象的默认状态是“已提交”。
所有这些操作都在“搜索结果”区域或对象的“详细信息”区域中执行。
要批准一个对象,请选择该对象,然后单击“批准”按钮。将显示一条确认批准的消息。此事件将添加到“审计跟踪”中。
批准对象的另一种方法是从“设置或更改状态”组合框中选择“已批准”,然后单击“设置或更改状态”按钮。
要使一个对象过时,请选择该对象,然后单击“过时”按钮。将显示一条确认过时的消息。此事件将添加到“审计跟踪”中。
使对象过时的另一种方法是从“设置或更改状态”组合框中选择“已过时”,然后单击“设置或更改状态”按钮。
要使一个对象取消过时,请选择该对象,然后单击“取消过时”按钮。将显示一条确认取消过时的消息。此事件将添加到“审计跟踪”中。
使对象取消过时的另一种方法是从“设置或更改状态”组合框中选择“已提交”,然后单击“设置或更改状态”按钮。这会使对象返回至其“已提交”的默认状态。
当您删除外部对象 (ExtrinsicObject) 对象的系统信息库项目时,会自动将其设置为“撤消”状态。请勿手动设置此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