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Registry 3.1 用户指南

Procedure使用书签功能

使用用户界面的书签功能可以在搜索其他对象时在“注册表对象”区域中保留一个或多个对象。然后您可以在两个对象之间创建关系。有关如何执行此任务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创建对象之间的关系

  1. 单击“搜索”并执行查询。

  2. 在“注册表对象”区域中,为需要保留在此处的对象选中“选取”复选框,然后单击“书签”按钮。

    对象将显示在搜索结果上面的“带有书签的对象”区域中。

  3. 执行下一个查询。

接下来的操作

如果您不再需要使用带有书签的对象,请为该对象选中“选取”复选框,然后单击“删除书签”按钮。将从“带有书签的对象”区域中删除该对象。如果该对象是“带有书签的对象”区域中唯一的对象,则“带有书签的对象”区域将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