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Registry 3.1 用户指南

Procedure创建和发布新注册表 (Registry) 对象

  1. 在左侧菜单区域的“任务”选项卡中,单击“创建新注册表 (Registry) 对象”。

  2. 在“注册表 (Registry) 对象”区域的组合框中选择一个对象类型,然后单击“添加”。

    该对象的详细信息表单将显示在“详细信息”区域中。

  3. 在“名称”字段中键入名称。

  4. (可选的)在“说明”字段中键入说明。

  5. (可选的)在“版本注释”字段中键入注释。

  6. (可选的)用您自己选择的标识符替换指定的唯一标识符和逻辑唯一标识符。

    每个标识符必须为有效的 URN,并且在安装的 Registry 内必须唯一。

  7. 在特定于对象类型的字段中输入数据。

  8. 单击“保存”将该对象保存到内存中。


    注 –

    在移至另一选项卡前,请确保已保存您在该对象的任意选项卡区域中所做的更改。如果不保存,所做更改将会丢失。


  9. (可选的)使用“详细信息”表单中的选项卡添加和保存组合对象。

  10. 单击“应用”将该对象发布到 Registry 中。

    将显示一条表示应用是否成功的状态消息。

接下来的操作

不管是在发布对象之前还是之后,您都可以编辑该对象以添加其组合对象。 表 2–4 列出了可以添加的对象。后面各节介绍了如何添加这些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