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介绍本手册中用到的鼠标键惯例和操作术语。本部分还介绍鼠标指针。
本手册中的所有说明适用于以下类型的鼠标设备:
配置为右手用户使用的鼠标设备。
三键鼠标设备。如果您使用的是两键鼠标设备,则同时按下左右两键就可以模拟按下鼠标中键的效果。
本手册使用的鼠标键惯例如下:
鼠标键 |
定义 |
---|---|
鼠标左键 |
配置为右手用户使用的鼠标设备左侧的按钮。 |
鼠标中键 |
配置为右手用户使用的鼠标设备的中键。 |
鼠标右键 |
配置为右手用户使用的鼠标设备右侧的按钮。 |
要颠倒使用鼠标设备的左右手习惯,请启动“鼠标”
首选项工具,然后选择所需的选项。如果确实要颠倒使用鼠标设备的左右手习惯,则必须颠倒本手册使用的鼠标键惯例。
下表介绍可以利用鼠标执行的操作:
鼠标键 |
用法 |
---|---|
鼠标左键 |
|
鼠标中键 |
|
鼠标右键 |
打开选定对象的菜单(如果有菜单的话)。 |
例如,如果想复制文本,请执行以下步骤:
用鼠标左键选定该文本。
将鼠标指针移动到要将文本复制到的位置。
单击鼠标中键。
您还可以通过右击桌面背景打开“桌面”背景菜单。
在使用鼠标时,鼠标指针的外观可能发生改变。指针的外观可以提供对特定操作、位置或状态的反馈。下表列出并介绍了一些鼠标指针。
指针 |
相关联的操作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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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某个项目,选择一个菜单项 |
普通指针。在正常使用鼠标时出现的鼠标指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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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放操作 |
移动指针。表示当您放下对象时,对象会从旧位置移动到新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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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放操作 |
复制指针。指示当您放下对象时,系统会在您放置对象的位置上创建该对象的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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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放操作 |
符号链接指针。指示当您放下对象时,系统会在您放置对象的位置上创建该对象的符号链接。符号链接是一种特殊的文件类型,这种文件类型指向另一个文件或文件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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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放操作 |
询问指针。指示当您放下对象时,会打开一个菜单。您可以选择移动或复制该对象,或创建指向该对象的符号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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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放操作 |
不可用指针。指示您不能在当前位置放置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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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面板对象 |
移动面板对象指针。指示已选定要移动的面板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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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平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水平改变大小指针。指示已选定一个垂直窗口边框,可以在水平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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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垂直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垂直改变大小指针。指示已选定一个水平窗口边框,可以在垂直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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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边角改变大小指针。指示已选定窗口边框的一角,可以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改变窗口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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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窗口窗格的大小或表列的大小 |
窗口窗格或表列改变大小指针。指示已选定要改变大小的表列。 |